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党史研究学术史理论三题(8)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进而言之,之所以要如此精细地认识、考量和展现学术史所处的内外部多元语境,恰恰源自学术史研究从根本上仰赖于研究者对于学术文本的解读和定位这

进而言之,之所以要如此精细地认识、考量和展现学术史所处的内外部多元语境,恰恰源自学术史研究从根本上仰赖于研究者对于学术文本的解读和定位这一基本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学术史研究的本质就是对学术文本及其意义的释述,而文本一定是在特定语境下被生产或再生产出来的,“在决定文本意义的这一点上,语境是极其重要的”,“所有文本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都依赖于语境”,“文本的其他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语境决定,或至少依赖于语境”*〔美〕格雷西亚著,汪信砚、李志译:《文本性理论:逻辑与认识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49、46页。。学术文本的形成正是对这些关联性语境在新的文化实践中的一种生产或再生产,最初的历史语境赋予学术文本以某种意义或品格,“它们因此成为自己时代的见证,并在与自己时代背景的关联中得到了很好的理解”,而学术文本又“在新的语境和实践中链接到了新的事物,因而成为被这些新事物所‘多元决定’的对象”*〔英〕乔治·拉雷恩著,张秀琴译:《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17—218页。。包括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在内的党史研究文本也同样如此,其创生往往并不能实现完全的理论自足,它们与关联性语境之间不仅具有共同建构对方的“互为关系”,而且彼此之间更型塑为一种“问题共同体”的组合与交叉结构,形成了一种环环相扣的历史与逻辑链条。很明显,只有在多重的关联性历史语境的映照下,党史研究文本所内蓄的意涵和价值才能显现并被感知,学术史研究者方能更好地理解党史研究文本的基本史学性质、内容体系、论述结构以及成就和地位(尤其是其文化独特性)等一系列问题,这是最起码也是最自然的研究逻辑。正是在这一层面上,党史研究的学术史理念可以有效改善或超越以往史学史研究的一大弊病,即其相对简单地概述若干党史学著作的基本内容、史学思想和研究方法等,而较少全面考辨这些党史学著作的写作究竟受到怎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的推促,也很少考虑这种党史学书写属于何种思想文化史的系脉,更很少考量处于同一时期中国历史学的整体状况及其与党史研究之间的关系。可见,对于党史研究文本的孤立的关心以及相关的共时性和历时性要素的极度匮乏,使得史学史研究本身尚不具备充分的历史性。因此,党史研究学术史必须建立起一种融史学、政治、社会、思想、文化直至哲学等元素于一体的学术形态,它必须在特定“问题”、“主题”或“议题”的历史框架下实现对于学术与历史的总体而统一的烛照,这种“总体”或“统一”的真正意涵正是“那种把每一种科学和每一种学说和其出现时的智力和社会复合物联系起来的统一”,“因此,我们要求历史家应该获得普遍的心灵,应该具有一种同样普遍的学说”*〔意〕克罗齐著,傅任敢译:《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第113、94页。。

更为重要的是,重视与学术文本相关的多重历史语境的再现和理解,还有助于研判哪些党史研究著述具有真正的学术性,从而助推学术史理念实现型塑党史研究领域之“小传统”这一题旨。因为真正“学术”层面的党史研究著述大致包括两类,除能够为学科发展、学术积累和文化创造贡献有效增量的具体问题研究之外,还有一种研究形态在遵守历史研究基本规范的基础上,直接起源于部分党史研究者对于时代和社会问题的浓厚兴趣与深刻透视,不断激励着他们深入党史去探求这些问题由以生发的来龙去脉和解决之道,从而既有效提升了党史研究的学术化水准,又集中行使了党史研究知往鉴今、以启未来的经世功能。这种形态的党史研究一定是对当时重大政治、社会和思想问题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集中体现了知识分子对整个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公共关怀与责任精神。一般而言,这些重大的政治、社会和思想问题切入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因而在当代中国的历史根脉下具有极强的连续性和绵延性。只要学术史研究者能真正地接触并理解由时代和社会问题所构成的综合性历史语境,便能发现那些曾反映甚至试图解决这些时代和社会问题的党史研究著述的当代意义与长远价值,从而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之紧密联系的维度上重新衡估这些研究著述的学术史地位。当研究者以此作为检视和判断党史研究著述之学术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际,学术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便由此生发,因为真正的“学术”和“学术史”不仅冀望个体思想的充分表达与本学科的众声喧哗,更关注学术成长所仰赖的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进步。的确,就历史研究的理想状态而言,“只有当一个事物的各个方面都与另外的事业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才能毫无任何歪曲地对其事物进行理论‘抽象’”*〔英〕伯恩斯、皮卡德著,张羽佳译:《历史哲学:从启蒙到后现代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页。。可见,这样的“问题意识”可以极大地促使研究者发现或感知特定的“问题”、“主题”或“议题”,并以此精心选择更具有学术气象的党史研究著述,重新书写党史研究的发展史。就此而言,“问题意识”既决定了党史研究学术史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也决定了“学术史”与“史学史”以及一般的研究综述之间的本质区别。如果像以往的史学史研究那样不注重与史学著述相关的历史语境,便不可能有效地感知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内在联系,无疑会加深党史研究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巨大裂缝,助长党史研究者远离公共领域的不良倾向。就此而言,在党史研究学术史的治理中注重发现或建构“问题意识”能力的培育,便有着甚为紧迫的意义,亦即在党史研究学科的范畴内为构建“好的历史学”作出贡献。概言之,学术史研究不应脱离组成政治和社会的一系列现实要素和诉求而孤立存在,它“应当是历史学家进入其所处的社会现实中(即入世),在努力生产和普及与社会现实相关的历史知识的同时,不断反思他所提出的实用性是否与公众所关心的问题相符”,“是在按照‘学术规范’(discipline)将社会议题转化成学术议题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韩〕白永瑞:《走向“共感”与“批评”相融合的新历史学》,《南国学术》2014年第2期。,因而它必须具有鲜明而强烈的人文关怀,在一种文化精神的高度赋予党史研究学术史以“灵气”和“灵魂”。

文章来源:《史学理论研究》 网址: http://www.sxllyjzzs.cn/qikandaodu/2021/0613/468.html



上一篇:习近平关于中共党史的重要论述问题研究综述
下一篇:构建中国的信息军事史学

史学理论研究投稿 | 史学理论研究编辑部| 史学理论研究版面费 | 史学理论研究论文发表 | 史学理论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9 《史学理论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